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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广东社会科学大学学历证明书开具办法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9-05 15:18:38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减少我校毕业生因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带来的不便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十八条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教学厅函[2014]14号)有关规定,特制定此办法,为学生提供出具学历证明书服务。

一、受理范围

遗失或损坏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

二、办理方式

原则上以现场办理为主

三、所需资料

1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)。

2.本人近期大一寸蓝底照片纸质版1张,与此照片同一底版、小于40KB且像素为480*640的电子照片。照片要求清晰,不可美颜、带美瞳,禁止留白边。

四、办理流程

(一)本人办理

本人持所需资料到学校黄华校区(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4号之二)3楼308办公室办理。具体流程如下:

1.填写《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审批表》(此表见附件)。

2.根据粤价〔2008〕150号文件,需缴纳学历证明书工本费20元。

3.等待学校核实、审批、制证、盖章。

4.等待学校联系,领取学历证明书。

学校在收齐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学历证明书。学历证明书制作完成后,学校老师将联系学生本人确认信息,学生可选择本人到校领取或顺丰到付邮寄方式,因邮寄产生的费用需学生本人承担,并承担快递丢失风险。

(二)委托他人办理

委托他人办理及领取学历证明书的,除提交第三条所需资料外,还需提交以下资料:

1.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(注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姓名、证件号码、办理事项、责任自负);

2.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
(三)邮寄办理

外省或边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学生,可通过顺丰快递方式将照片纸质版邮寄到学校,并将身份证电子版、照片电子版发给学校老师办理。

(邮寄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4号之二广东社会科学大学308办公室,联系人:陈老师或卢老师,电话:020-83807929或020-83802476。)

五、相关说明

1.每人每类证明只能补办一次、一份。

2.补办的证明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

3.寒暑假期间不进行学历证明书的补办。

4.补办的学历证明书按教育部规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)进行电子标注,以备核查,同时对注册的原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广东社会科学大学学生管理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年4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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