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监考、巡考人员职责
广东社会科学大学监考、巡考人员职责
(2012年6月21日、2020年3月2日修订)
一、监考
1、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监考工作,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,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
2、按时参加考前工作(培训)会,每场考试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等物品,佩带监考标志进入考场。
3、监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宣读考试规则。每科考试开始后,逐个检查学生的考试座位,不符合规定,则不准考试。参考学生没有学生证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,无法证明其身份的,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4、监考工作期间,监考教师自觉关闭通讯工具。
5、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,如学生对试题字迹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,可就卷面字符回答提问。
6、监考人员发现学生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,可先提出警告,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或已经构成作弊事实的应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7、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要严肃认真,集中精力维护考场纪律。不吸烟,不阅读书报,不谈笑聊天,也不允许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。
8、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,可提醒学生注意,终了时间一到,即令学生停止答卷,将试卷收回,整理交教务部,教务部交给任课老师改卷。
9、监考人员有权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。
10、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纪律。不得擅离职守,并认真填写好考场记录表。
二、巡考
1、巡考人员受学校委派,负责对考场进行巡视、监督、检查,确保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
2、监督、检查监考人员监考工作情况。
3、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岗、认真负责、坚守岗位。如发现监考人员不负责任随便离开考场、看书或做监考无关的事,应及时提出批评、教育,视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和学校反映。
4、监督、检查考生考场纪律。
5、如发现学生违反考场纪律,巡考有权责成监考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理,并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6、巡考有权对玩忽职守、营私舞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,并报告学校严肃处理。
7、巡考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,以身作则,贯彻始终。
8、认真填写巡考记录,及时送报教务部。
广东社会科学大学考场记录表 | ||||||
考试班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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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时间 |
| 考试课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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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到人数 |
| 实到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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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考学生信息 | 学号 | 姓名 |
| 学号 | 姓名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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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场秩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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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弊学生 | 学号 | 姓名 | 作弊方式 | 作弊学生签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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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考老师签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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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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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考试结束后将此表交教务部。 | |||||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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