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社会科学大学考场规则
广东社会科学大学考场规则
(2012年6月21日、2020年3月2日修订)
一、学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时间,于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,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入场,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。
二、学生进入考场,必须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,考试时放在座位右上角,接受监考教师查验。自备必要的文具,如签字笔、圆珠笔、铅笔、三角板、计算尺,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,如因故必须借用时,须通过监考人员。书籍、笔记本、资料等存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,一律不准放在座位旁。
三、学生进入考场,要按指定座位(对号或单人、单行、单桌)就座。考试中间未交卷前,未经监考人员同意,不得离开考场。学生应服从监考教师指挥,违者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。
四、学生遇到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教师询问,但不得询问或试探与解题内容有关的问题。
五、进入考室后,所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。电子字典等PDA类工具一律不许使用,计算器限于指定考试科目使用。
六、学生要自觉保持考场秩序。考场内不准吸烟。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。
七、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,答完的试卷应将卷面朝下放置。考试终了学生应立即停笔交卷,不按时交卷者,监考人员有权不接收考卷。
八、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,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须事先持有关证明向教务部提出申请、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缓考。未经批准擅自缺考者以零分计。
九、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。考试中间凡有代考、夹带、传递、抄袭、暗示、交头接耳或偷看他人答卷等作弊行为者,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,令其退出考场。
终审:GdshkxAdmin

用户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