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社会科学大学任课教师工作须知
广东社会科学大学任课教师工作须知
(2020年3月2日修订)
一、基本要求
广东社会科学大学聘请的任课老师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,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外聘老师须提交学历证明、职称证书复印件、身份证书复印件,填写任课教师登记表,交本校存档。
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努力工作。上课时间里,任课老师负责课室内事务的管理。如遇问题及时和教务部或班主任联系。
用普通话讲课。注意服饰着装整齐,不穿奇装异服和过于暴露的服装上课。
开学后一个星期内填写好(课程)《教学计划书》,交教务部。
及时了解教务部、班主任的联系电话。遇到教学等问题的时候可直接向教务部以及所在班班主任提出。
二、教学要求
1、要做好计划
开学前,任课教师应根据我校成人教育特点,专业教学目的及课时要求,拟定好课程教学总体计划,送教务部审定。按照我校教务部制定的学期课时量,做好教学计划,原则上我校不安排补课。
2、要因材施教
任课教师要了解学生的情况,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,依据教材,有针对性地抓住重点进行教学,保证教学质量,按时完成教学计划。
注意学生的文化基础状况,使用简单易懂、切合实际的方式,耐心细致地讲。
3、要教书育人
任课教师应为人师表,言行一致起表率作用,按时上课下课,不得迟到和提前下课。课堂讲课注意语言规范,简洁生动。同时,严格课堂纪律,对穿拖鞋、背心上课的学生一律不准其进入教室听课;要控制好课堂秩序,对课堂讲话影响他人听课的学生予以制止。
三、考核、考试要求
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目的、要求,实事求是地认真进行学生的平时成绩、作业、考试或考查课程成绩的评定。
1、平时成绩
每月至少要布置课外作业一次,促进学生加深学科内容的学习与掌握。作业是“平时成绩”考核内容之一,对不交作业的学生应予批评。同时,在课堂上负责学生出勤情况登记,结合平时学生课堂表现综合给出学期“平时成绩”。
2、考查科目成绩
按照学习单元测验、实验、实习、作业、课堂讨论和平时学习状态等等综合评定。该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,即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。
3、考试成绩
任课教师应当认真填写好《学生成绩表》,填写表中的“平时成绩”、“卷面成绩”和“总评成绩”。平时成绩、期末考试成绩和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。准确的《学生成绩登记表》应向学校考务员或者班主任索取。学期总评成绩中,期末考试成绩占70%,平时成绩占30%。平时成绩包括单元测验、期中考试、平时作业、到课率、学习积极性等综合评定。
任课老师应在考试(考查)结束后十天之内把试卷批改完毕,并填写好《学生成绩表》(一式两份),连同批改过的试卷及教学小结上报教务部考务员。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及时上交成绩单及试卷,应及时报告我校教务部。登记分数要求准确、清晰。对总评成绩不及格者,请在成绩表中用红笔标注其成绩。任课教师须在成绩表上签名。
4、学期期末考试卷题及格式
老师应在考试前两个星期拟好题样,以电子版的形式,通过E-Mail(23667383@qq.com)交给教务部打印。任课教师必须同时交两份卷(A、B卷及参考答案),A卷为正考卷,B卷为补考卷。正考试题份量一般以二小时为宜。题型可用填空、选择、判断、问答、论述等形式,同时必须标出各题的分值。
任课老师如无正当理由必须参加所任科目各类考试(如期中、期末、测验等)的监考工作。
四、调课、补课、停课的规定:
任课老师如因事必须请假,需要停课、调课或事后补课的,必须提前三天向班主任组长申请,办理相关请假登记手续,填写《调课补课登记表》,征得教务部同意后方可,否则请假无效。个别急事无法立即请假者,应先致电教务科或班主任组长征得同意,事后补办相关请假手续,方予承认。不得随意调课或找人代课。
请假未经同意或擅自不来上课者,我校将予以批评、扣罚和解聘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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